問績效
政府怎麼知道食安政策真的有效?
政策已經在抓高風險,但公開指標仍常用合格率、查核量與流程完成度。這些數字真的能告訴我們風險變小了嗎?
前一篇追到一個反轉:北市不是沒有風險導向。那下一個更基本的問題是——政府怎麼知道這些刀真的切到結果?
食安不是沒有 KPI
111 年衛生局策略地圖的「強化食品安全」共有 8 個 KPI,涵蓋食材登錄平台點閱成長率、食安稽查抽驗合格率、食安通報事件發布率、通報完整率、食品資訊系統正確率、跨單位會議次數、檢驗能力試驗合格率與預算執行率。
111 年策略地圖與平衡計分卡
2026 年衛生局目前公開的健康城市指標頁面,也仍列有「HP3.1 食安稽查抽驗合格率」。
健康城市指標
但一個奇怪的 tension 出現了
近年的施政績效報告同時明確要求高風險、高違規、高關注業者優先稽查與抽驗,並把過往違規紀錄納入選擇。也就是說,政策本來就不是隨機抽樣,而是在有限量能裡刻意去找比較可能出問題的地方。
這時「合格率越高越好」就不再那麼直觀。如果更精準去查高風險,找到的不合格可能反而更多;如果大量查低風險母體,合格率可能更漂亮。風險導向抽驗的合格率,不能直接當成整座城市食品安全 prevalence。
這不是證明有人為了 KPI 改變稽查,也不是說合格率沒有用途。它只是提醒:同一個數字,同時拿來管理執法品質與回答「城市有沒有更安全」,可能承擔了兩個不同工作。
同一份報告裡,別的公共衛生領域量的是另一種東西
114 年施政績效報告的愛滋防治直接列出新確診下降、易感族群篩檢成效與一個月內服藥率;食安則主要呈現講習人次、稽查家次、初查/複查不合格、抽驗件數與合格率。
114 年施政績效報告
食安比傳染病更難找單一 outcome:事件稀疏、抽樣是風險導向、病因判明受通報與檢體影響,很多結果也跨局處、跨年度。因此答案不是硬塞一個 magic KPI。
真正需要的是一組能互相校正的結果訊號
Risk coverage高風險母體有多少、實際覆蓋多少、逾期多少Recurrence初查不合格後 6/12 個月再次失敗比例Durable remediation複查合格半年、一年後是否仍維持Investigation outcome病因物質/原因食品判明率與最終判定Closure裁罰、實收、再犯與重大案件結案
目前最值得查的不是「KPI 訂錯了」。而是:政策已經在風險導向,公開 measurement 有沒有足夠回饋,讓政府知道有限資源哪一刀真正最有效?
下一個自然問題:既然政策已經在分風險,被判成高風險之後到底會多做什麼?
本文只回答這一個問題。完整原始資料、方法與跨篇證據保留在系列證據紀錄。